本周日,国家信息中心举办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知晓的法律知识讲座:行政法律制度一、概述我国行政法律制度也可简称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详细来说,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行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以及对行政职权行使的监督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大致可分为: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力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的行政诉讼法、规范行政权力监督的行政监督法、行政救济法。
已经颁布的行政法类别包括组织法、公务员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行政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宪法下的第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不仅体现了这个国家的性质,也决定了这个国家能否保持长治久安。
我国行政立法的最高主体是国务院。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能够制定行政法规或者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法规的编制应不复杂,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语言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的行政法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2.改革的相关实践经验基本成熟;3.要解决的问题是属于国务院职权范围的事项,需要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2.立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行政立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具体行政事务,而权力立法机关的调整对象是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的重大问题。3.立法的效力水平不同,行政立法的效力水平较低。2.行政立法是如何分类的?1.根据行政立法权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授权立法和特别授权立法。
1。行政立法的概念行政立法是行政主体根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的活动。行政立法的主体是行政主体。行政立法是依法进行的。行政立法是一种立法活动。二。行政立法的主体是行政主体行政立法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而不是被授权的行政主体。被授权的行政主体不能行政立法。行政立法的主体仅限于高级行政机关。只有以下行政机关有立法权:国务院和国务院的主管部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地级市。
它是一般原则,是行政机关行使的例外和补充。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立法必须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授权依据。2.行政立法是一种从属立法,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从属于权力机关,行政立法从属于权力机关的立法权,行政法规和规章从属于法律。三。行政立法的分类(一)权限立法和授权立法的依据:立法权的取得方式不同:1。权限立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组织法赋予的行政立法权进行的立法活动。
行政立法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1、行政立法并不全是抽象的行政行为,视情况而定,仅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法规而针对不特定的管理对象等。,但在行政立法中不是为立法机关。2.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管理对象,制定法律、法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和其他行政规章实施的行为,其行为体现在行政法律文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
它通常有两个方面:1。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受国家立法机关委托,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2、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又称“准立法”。行政立法的特点:中国的行政立法是行政性和立法性的有机结合。它既具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的行政行为,又具有立法的性质,是一种准立法行为。
Q:简述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立法的区别。答:(1)立法主体不同。权力机关立法的主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立法的主体是行政主管机关。(2)立法权来源不同。权力机关的立法权直接来源于人民的授权,是权力机关依据宪法享有的立法权;行政立法权一部分来源于宪法,一部分来源于权力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的授权。
权力机关立法所涉及的内容通常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基本制度和重大问题;行政立法的内容通常与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事务中的具体管理问题有关。(4)制定的法律的效力水平不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的效力高于其执行机关制定的法律的效力。(5)立法程序不同。权力机关的立法程序要正式和严格得多。行政立法程序相对简单灵活。(6)立法形式不同。
行政主体的范围包括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人民政府决定授权行政机关。一、行政主体的特征为了更准确地认识行政主体,我们需要知道他的特征。一般来说,行政主体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 .行政主体可以独立行使行政职权。这是行政主体的首要特征,也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的前提。
不能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不得成为行政主体。2.行政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意味着行政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这也是其行政权的具体体现。3、行政主体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够独立承担行为的法律后果,能够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主体最重要的特征,也是厘清行政主体概念最重要的法律意义。
最高行政立法是国务院。根据《管理与法规》的质疑,国务院是我国行政立法的最高主体,具有授权立法权,也具有依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法律进行立法的权力。能制定行政法规;根据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制定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临时性规定或条例;有权批准、更改和取消规则。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还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部门规章。
C .国务院行政立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机关,还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授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行政机关。b .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国行政立法的主体包括:1 .国务院;2.国务院各部门;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1)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行政立法的最高主体,享有相对完整的行政立法权。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行政法规的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方面的各类法规。因为法律对行政权的规定往往是原则性的、抽象的,需要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是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主要形式。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和规定的形式制定。
其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的基本要求:1,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宪法和法律没有规定的事项,国务院不得制定行政法规;即使宪法和法律规定了相关事项,但根据民主宪政原则不属于行政法规立法权限范围的,行政法不得规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应当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所依据的宪法规定和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