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应当指导区县红十字会的工作。基层红十字会接受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第四条红十字会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参加红十字会的在校学生是红十字会的年轻成员。行业红十字会接受市、区、县红十字会的指导,中国红十字会全国代表大会依法制定或者修改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1993年10月31日我国颁布了什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10月31日NPC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职责第四章标志第五章经费和财产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与进步事业,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第四条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五条人民政府应当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红十字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的活动。第六条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原则,发展同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
我国卫生法最根本的渊源是
中国卫生法最根本的法源是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它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进行立法活动的依据,也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我国宪法中有许多条款明确规定了对公民健康的保护,如“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保障人民的健康”。作为卫生法的渊源,法律包括人大系统颁布的基本法律和人大常委会系统颁布的非基本法律。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基本卫生法,但在已经颁布的一些基本法律中,有与健康有关的规定,如危害公共健康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重大人身伤亡罪等。在刑法中;我国相关法律与卫生法有重要关系,如关于禁止结婚的血缘和疾病的规定。
卫生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8、《传染病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红十字会法》办法(2011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全区行业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并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苏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建立基层红十字组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当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会开展的募捐和救助活动。红十字基层组织所在的行业和单位应当为其工作创造条件。第四条红十字会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县级以上红十字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红十字基层组织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红十字会法》办法(2020修订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维护人民尊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支持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基层红十字组织。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缴纳会费,可以自愿加入红十字会,成为个人会员。参加红十字会的在校学生是红十字会的年轻成员。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可以通过申请成为红十字会会员。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的权力机构是同级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红十字会法》办法(2019修订
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按行政区域设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投入,对红十字事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 红十字会法(2017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缴纳会费,可以自愿加入中国红十字会。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国家支持红十字青少年在学校的工作。第四条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依照中国批准或者加入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中国红十字会全国代表大会依法制定或者修改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天津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天津市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指导下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本市公民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缴纳会费,可以自愿加入红十字会。第三条市、区、县红十字会是独立的社会团体。市红十字会应当指导区县红十字会的工作。第四条市、区县可以根据需要建立行业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接受市、区、县红十字会的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以建立基层红十字会。基层红十字会接受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第五条市和区、县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街道和乡镇红十字会以及市、区县红十字会可以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红十字会会长是法定代表人。
法律分析:1。申请人需携带申请材料:户籍证明、工作证明、暂住证、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险证明,以及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及病历、住院发票、一日清单。首先,从当地红十字会拿到申请表,填写援助申请表。2 .逐级由村(居)委会、学校、镇(街道)、民政局审核,最后由区红十字会办公室集体讨论,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给予救助。申请红十字会救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