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9级,仲裁发现新的工伤疾病,如何处理?案件经过:是一起工伤员工被单位辞退的案件,鉴定是九级工伤等级,停工留薪11个月,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用人单位发了返岗通知书,劳动者因工伤疾病未治愈无法提供劳动,并且向单位申请延长医疗期申请,但单位直接以旷工为由予以辞退。这个案件已经在朝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和证据交换了。
应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就医的,必须提交主管医疗机关的证明。如果当时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必须由工会组长或集团劳保官出具证明,方可享受劳保待遇。病愈返回工作岗位时,应当取得主管医疗机关出具的可以工作的证明。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医学诊断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津卫发[2008]387号。医生在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之前必须亲自检查病人。医学诊断证明应当客观、全面,每次诊断应当有科学、客观的诊断依据,与病历记载的病情、检查结果相一致。主要治疗意见也应记录在病历中备查。
人力资源部。病假返岗 申请书要交给人力资源部。病假返岗 申请书是员工因病需要重新工作时向公司提交的书面申请返岗应提交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管理员工的部门,负责员工档案管理、考勤管理、薪资福利管理等。是员工申请返岗的主要途径。
工伤职工不需要提交申请书。法律法规要求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满后应当复工。返岗无需提交申请书。用人单位要求提交工伤认定书返岗-1/是孤注一掷,不得以未提交工伤认定书返岗-1/不安排工作不支付工资为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带薪暂停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重伤或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带薪停工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